江西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

  记者从8月17日举行的江西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江西将加强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向教师队伍倾斜,着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

  江西全面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出台公办幼儿园人员配备规范;支持各地通过设立聘用人员控制数等途径,缓解编制紧缺矛盾;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县(市、区)在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建立编制周转池,用于保障临时急需和阶段性用编需求。

  江西实行教师编制动态管理,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统筹考虑、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向教师队伍倾斜,釆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对乡村小规模学校实行编制倾斜政策,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保证正常教学师资需要。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江西将着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认真落实好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及乡镇工作补贴等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提高补助标准,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对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其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由财政按政策实行代偿。

  江西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在本地本校没有相应空缺岗位的情况下,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聘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层级的起点等级;研究制定农村教师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办法,鼓励农村教师扎根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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