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要求,把教育扶贫作为长远脱贫的根本之策,强力实施教育项目,重点扶持贫困地区教育发展,助力教育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

  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要求,把教育扶贫作为长远脱贫的根本之策,强力实施教育项目,重点扶持贫困地区教育发展,助力教育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

  强化省级统筹,集中力量办大事。统筹安排中央和自治区资金,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实施教育项目,兼顾支持积极努力地区集中力量解决难题。要求市、县(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教育投入。将初中工程、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农村中小学取暖设施改造和操场改造等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全部统筹用于“全面改薄”工作,精准聚焦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自治区近5年累计投入达27亿元,基本与中央专项资金持平,有力推动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优化资金分配,资源投入有重点。遵循“中央引导、省级统筹、重点倾斜”的原则,资金分配着重考虑各地贫困程度、脱贫攻坚任务、教育发展状况、近年来教育项目实施总体情况和地方政府在教育发展方面的努力程度等因素,对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予以倾斜支持。如在安排学前教育资金时,重点增加常住人口超过1500人的贫困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的学前教育资源供给,逐步解决贫困地区“无园可上”等问题。

  完善管理机制,项目进度可掌控。建立一整套流程化的项目管理机制,确保各环节都按规定实施。要求市、县(区)在深入调研摸底基础上认真遴选项目,特别是对新建中小学和幼儿园项目精心选址,每年九、十月份提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要求市、县(区)按照各项资金管理办法申报年度项目计划并报送可行性报告,各市、县(区)教育局负责人、各项目学校需在评审会上对所申报项目进行答辩,由专家组对项目实施条件进行评审。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内容实施,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更不得变更建设地点,确需调整的要报经核准后方可施行。建立重点项目网络视频巡查系统,将投资额度和建设规模较大的单体项目全部纳入远程监控范围,随时调度和查看进度。实行周报、月报制度,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通过专项督查、通报、约谈等方式,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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