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责任当担,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8月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召开迎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工作部署会议。王和山副主席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 自201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签订《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备忘录》以来,按照国家、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坚持问题导向,对标研判,创新思路、完善措施,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城乡、区域、校际间办学差距逐步缩小,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截至目前,全区所有县(市、区)都通过了自治区评估验收,19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红寺堡区、同心县、西吉县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最后一批接受国家评估认定的县(区)。

  会议强调,义务教育均衡是社会的公平起点,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和优质教育需求的重要内容,也是教育发展成果由人民群众共享的具体体现。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验收复检工作,既是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的全面考核,也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成果的一次重要展示,圆满完成评估认定和复检任务,如期实现规划目标,对于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升全区义务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具有历程碑的意义。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责任当担,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切实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实现义务教育标准化为重点,着力攻坚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投入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两个难点,有效化解中小学校大班额、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重、义务教育“择校热”三个热点。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评估细则,强化整改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明确时间表、任务图,找准短板,建立问题台账,分类指导,监督检查,逐条研究整改。要加强经验总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总结宣传本地区、本学校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主要作法和成功经验,展现宁夏教育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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