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教育厅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的公告》,向社会公布省级政务服务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涉及省级政务服务事项12项,拆分办理项39项,实现了政务服务“一次办好”事项全部公布。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的公告》,向社会公布省级政务服务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涉及省级政务服务事项12项,拆分办理项39项,实现了政务服务“一次办好”事项全部公布。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今年6月,省教育厅全面启动了“一次办好”事项的梳理工作。这次梳理工作在去年梳理公布“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的基础上,将依申请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纳入梳理范围,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工作实际拆分为“最小颗粒化”的办理项。拆分事项的同时,根据办理实际进一步规范了环节和流程,精简了部分系统内可自行查证的申请材料,并将承诺办理期限压缩了三分之一。
据悉,这次公布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包括两类:第一类是依申请行政权力9项,包括“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筹设、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审批”“举办实施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和高级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审批”“对自考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核发”“地方政府举办的高等学校章程及章程修改核准”“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定”“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年检”,拆分为30个办理项,其中全程网办24项、“零跑腿”26项,分别占行政权力全部办理项的80%、87%。第二类是依申请公共服务3项,包括“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 外国留学生来华签证服务”“信息公开”,拆分为9个办理项,其中“零跑腿”1项、当日办理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