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教委、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开展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专项督查。

  日前,北京市教委、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开展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专项督查。据悉,此次督查内容包括普通中小学是否存在提前组织招生,是否存在擅自调整招生计划,是否变相掐尖选生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是否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等12项内容。

  在问责方面,北京市教委表示,对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民办学校存在违规行为的,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区,追究区、校两级主要责任人责任。构成违纪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同时追究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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