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浙江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和省工商局联合召开全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
4月28日,浙江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和省工商局联合召开全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会上传达了成岳冲副省长批示精神,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郭华巍对专项治理行动作动员部署,省教育厅副厅长于永明主持会议。
郭华巍表示,专项治理行动是经过省政府同意部署开展的,是一项全社会参与的系统性工作。各地必须齐心协力,强力推进;必须加强统筹,协同推进;必须整合力量,合力推进,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
郭华巍强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是“中央领导关切、国家部委重视、家长学生期待”的关键小事,也是民生大事。要求各地采取有效行动,坚决遏制愈演愈烈的校外培训机构乱象,减轻家长学生负担,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各地各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要统一思想,主动作为,强化担当精神,用好问责利器,自觉扛起管党治党的责任,把治理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
会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和省工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浙江省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浙江省将分三个阶段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治理行动。
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全面排查,摸清底数。重点查清培训机构资质条件、安全隐患、教学内容、师资聘任、竞赛组织等情况,查清中小学招生与培训机构挂钩、中小学教师兼职授课情况,并对学生参加课外培训情况进行全面普查。
对于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集中整治。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对硬件不达标的,存在消防、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予以关停。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对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招生挂钩、超纲教学、违规举办竞赛活动等违规行为,将采取加强信息披露、校内外联动、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等多种手段,完善发现机制,一经查实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规范在职中小学教师课外兼职行为,对在职中小学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授课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对学校、个人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建立巡查动态发现机制和群众举报机制,坚决杜绝中小学校、教师和培训机构的利益联系,切实斩断各种利益链。同时,还要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向社会公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黑名单”“白名单”,引导家长学生理性选择。对于查处的培训机构或中小学校、教师等问题,也要加大披露和公开力度,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省工商局副局长方金土、省公安厅消防总队副总队长吴兴荣分别讲话,杭州市、绍兴市、义乌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作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