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浙江省首个法治教育研究的专门机构——浙江省法治教育研究中心在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正式落户成立。
4月24日上午,浙江省首个法治教育研究的专门机构——浙江省法治教育研究中心在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正式落户成立。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巡视员王家勤,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郭华巍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吴永良宣读批复文件。
浙江省法治教育研究中心成立后,将立足于加强法治教育研究、做好法治教育人才培养、拓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扩大法治教育宣传实效等四方面的重点工作,通过3~5年的建设,努力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法治教育的知名智库,为法治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人力和智力支撑。
王家勤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教育部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下发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对于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作出全面安排。当前,浙江省法治教育工作已经有了良好基础,学校依章办学、青少年法治教育、会前学法制度等不少做法走在全国前列。希望浙江省法治教育研究中心充分发挥高校科研力量,立足浙江实际,探索浙江经验,研究真命题,解决真问题,努力形成教育部门与中心之间、中心与学校其他学科之间的工作合力,出好成果,出大成果,在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郭华巍表示,希望中心立足浙江,面向全国争创一流,加快整合现有行政、科研、教学等的力量,把中心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教育法治研究的智库平台、教育法治师训平台、大中小学生的法治实践平台。立足教育,深耕法治教育责任田,重点开展法治教育的观念培养、制度构建、机制落实等理论研究。同时要着眼于法治教育理论的实际应用,充分调动政府、学校、社会等多方力量积极投入法治教育事业,形成长效参与机制。立足服务,协力推进法治教育,中心要紧紧围绕服务教育工作大局,切实加强对全省依法治教情况的调研,注重加强教育法律法规的研究,注重强化教育法律的实务研究,为教育政策完善、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教育系统行政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建言献策,努力为浙江省乃至全国的教育法治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杭州师范大学党委书记陈春雷、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杭师大相关处室及沈钧儒法学院师生代表出席揭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