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通知,要求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与食品安全工作。

  近日,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通知,要求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与食品安全工作。

  通知要求,对在学校传染病防控与食品安全工作中,落实规章制度不力、工作失职失察、问题处置不及时、故意隐情不报、造成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食品安全事故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通知指出,中小学校要落实晨检、因病缺课登记与病因追踪制度。对发现疑似结核病症状的学生,要督促其到有资质医疗机构做进一步专项检查,并妥善安排相应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严格执行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开展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隐患每日巡查和每月排查,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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