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五年:方向引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展素质教育,确保2020年中小学毕业生学会安全游泳,让健康阳光、好学上进、勤劳诚信……

  未来五年:

  方向引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

  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展素质教育,确保2020年中小学毕业生学会安全游泳,让健康阳光、好学上进、勤劳诚信、文明朴实成为海南学生的特色印记。

  发展重点:

  学前教育到2022年,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建立起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管理规范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7%以上,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人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义务教育重点是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达到95%,义务教育各项主要指标达到全国中等偏上水平;

  普通高中教育重点是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2%以上;

  职业教育重点是优化调整学校布局和专业设置,改革培养模式,深化产教融合,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

  高等教育重点是落实“1+2+X”高等教育总体布局,聚全省之力办好海南大学,实施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提升工程,推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等高校特色发展,建设一批特色优势学科专业,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在校生规模达到22万人左右。

  内在要求:以更加开放的思维和手段来谋划海南教育发展,用改革的办法来突破重点、化解难点,构建教育对外开放双向合作交流新格局。

  关键之举: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乡村教师提升工程,打造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

  2018年的工作重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因地因校策划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培训活动,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年专项工作。

  2、实施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30所新建改扩建幼儿园主体封顶,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增加到55%。

  3、儋州等6个市县(区)通过国家评估认定,实现全省全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确保2018年所有市县(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

  4、实施优美乡村学校建设行动计划,确保2018年我省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56人以上大班额大幅减少,“择校热”明显降温。

  5、继续实施“一市(县)两校一园”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工程,实现4所省外优质学校签订合作办学协议。

  6、完善生均拨款制度和学生资助体系,启动义务教育阶段部分标准调整及非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费调整工作,确保临高等6个市县偏远农村小学教师厨房建设项目秋季开学投入使用。

  7、投入13.5亿元,完成“全面改薄”任务;投入2.1亿元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学校,至少新增3所“省一级学校”。

  8、实现全省中小学校(含具备条件的教学点)光纤网络接入全覆盖,建设一批教育信息化示范市县和学校。

  9、通过检测验收挂牌的合格游泳池不少于200个,学会游泳的中小学生不少于20万人。

  10、试点建设全国首批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基地,遴选一批足球特色学校,组织开展“四级”足球联赛。

  11、建成海口、三亚、万宁、儋州、五指山5个中小学生安全应急综合演练基地。

  12、完成三亚、儋州等13个市县的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启动实施推普脱贫攻坚计划。

  13、撤销、合并一批薄弱的公办中职学校,停止一批办学条件不达标的民办中职学校招生资格。

  14、推动落实“1+2+X”的海南高等教育总体布局,推动海南大学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大学。以海南大学“作物学”一流学科建设为引领,加强热带农业、热带海洋、热带医学、教师教育、国际旅游等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建设。

  15、引进一批国内外一流高校来琼办学,支持海南大学与老挝巴巴萨技术学院、海南职业技术学院与尼泊尔全球旅游与酒店教育学院合作办分校。

  16、开展海口市特殊教育改革试验区、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及儋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医教结合”试验项目,琼海、万宁、东方、陵水4所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启动五指山、屯昌、定安等3所特殊教育学校建设。

  17、做好深度贫困地区教育扶贫工作,抓好建档立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工作,确保不因贫失学,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

  18、全面实施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启动海口、三亚英语教学改革试点工作。

  19、稳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出台有关改革文件,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和有关培训工作。

  20、启动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以及我省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21、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工作,规范民办学校监督、评估、信息公开、教育执法等管理。

  22、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开展“海南好老师”专项行动。

  23、落实《关于中小学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推行岗位竞聘改革和聘任管理,新增陵水县、乐东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

  24、实施乡村教师“县来乡去”定向培养计划和边远乡村教学点小学教师培训计划、“海南省中小学英语教师新加坡培训”等精品培养培训项目,建设省级校长教师工作室70个,培养骨干校长教师1100名,培训乡村小学教师3000名。

  25、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完成教育部“奋进之笔”总体方案中列出的11项“攻坚行动”和厅确定的18项重点攻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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