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教育系统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在全省绩效考核中,教育综合改革连续三年获得满分,2016 年还获得加分。

  近年来,湖南教育系统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在全省绩效考核中,教育综合改革连续三年获得满分,2016 年还获得加分。

  一是教育改革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改革工作,省长许达哲主持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湖南省全面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和《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单独成立了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向力力副省长担任组长,并多次召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统筹协调教育综合改革的重大问题。省教育厅确立了以改革引领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成立了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明确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以构建“四大体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育人制度体系;管办评科学分离又有机统一的教育治理体系;学校依法办学,政府、社会、师生广泛监督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协同联动的制度体系)”为主要任务的教育综合改革思路。

  二是教育综合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基础教育方面,出台了《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了专项督导制度和通报约谈制度;探索并推广“县域整体推进”模式,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规范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全面取消了普通高中择校政策。职业教育方面,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等政策文件;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开展订单式培养和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创新举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完善职业教育质量评测体系。高等教育方面,出台了《湖南省全面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推动高校科学定位、各安其位、突出特色、争创一流;设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语言生奖学金,连续9年承办“汉语桥”世界大学生中文大赛,在海外建设了11所孔子学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面,制定了《湖南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方案和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并开展了试点,目前正在制定《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彻底清理规范高考鼓励类加分项目,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考改革。教育治理方面,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2014年联合相关部门印发文件,在全国率先向高校下放教学科研人员选聘和职称评审权,在此基础上,目前正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实施意见》;颁布实施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对建设教育强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实行县市区分类监测;在全国率先实行县级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督学责任区制度;全面完成省属高校章程建设任务。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大力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在乡村教师培养、补充、培训、管理、待遇等方面推出系列创新举措;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改革试点扩大到所有市州,乡村教师津贴政策实现贫困县全覆盖;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出台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政策,将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并向农村边远地区适当倾斜,对在校学生数200人以下的村小和教学点,统一按照教职工与班级比为1.7:1的标准单独核定基本编制,同时将附加编制比例由3%调整至5%。

  三是部分改革经验产生较大影响。湖南教育综合改革总体工作得到教育部充分肯定,省教育厅厅长肖国安应邀到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做了专题讲座;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取得突出成效,在刘延东副总理主持召开的全国会议上介绍了经验,入选全国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优秀工作案例,并获得“第五届地方教育制度创新奖”;《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是全国省级层面首部同类法规,被教育部全文转发推介;“县域整体推进”教育信息化的做法,得到刘延东副总理充分肯定,被《国务院研究室送阅件》专题推介,并获得“2015全国民生示范工程”和“第四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特别奖”;“两项督导评估考核”获得首届国家教育改革创新奖;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荣获第二届国家教育改革创新特别奖;教育阳光服务入围全国第二届行政服务大厅典型案例;义务教育“全面改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高校章程建设等工作在教育部专项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学校安全防控体系建设、高校党委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等工作被教育部简报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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