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召开教育督政工作座谈会,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评办法(试行)》和《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评指标(2017年)》的贯彻落实进行深入探讨。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召开教育督政工作座谈会,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评办法(试行)》和《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评指标(2017年)》的贯彻落实进行深入探讨。

  《指标》明确了从依法治教、各类教育、素质教育、师资队伍、经费投入5个方面对设区市政府进行考核,不仅有加分项还有扣分项,并且引入了第三方监测。

  文件强调设区市政府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规定了各部门要履行的教育职责,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达到标准化建设等;在办法上,有加分项和扣分项,拉大分值,增强责任意识;在观念上,体现引领,“跳一跳就能够得着”,督促设区市政府落实教育职责。

  《办法》和《指标》中将年度考评指标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当年重点任务、存在的突出问题等,进行动态调整,考评结果将作为对设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省级奖励性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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