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 近日,省教育厅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加强课程的园本化建设,严禁超前教育和过度教育,消除“看管式”“放羊式”现象,努力保障浙江省每一位幼儿从“有园上”迈向“上好园”

  浙江省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 近日,省教育厅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加强课程的园本化建设,严禁超前教育和过度教育,消除“看管式”“放羊式”现象,努力保障浙江省每一位幼儿从“有园上”迈向“上好园”。

  《意见》指出,推动幼儿园课程质量的不断提升,关键是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围绕目标要求,《意见》提出了4项主要任务,即编制完善园本化课程方案、加强课程的园本化建设、改进课程的园本化实施以及深化课程评价改革。

  在编制完善园本化课程方案方面,《意见》指出,确立儿童发展为本的课程定位,整体设计园本化课程方案,完善课程结构设计。园本化课程体系设计可以从不同维度去架构:从结构上主要分为主题课程和领域课程;从年段上分小班、中班、大班课程和混龄课程;从存在形式上分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幼儿园应从课程现状出发,清晰架构适合本园实际的课程结构。

  在加强课程的园本化建设方面,《意见》强调,不得开设超越幼儿身心发展阶段的课程,严禁“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过度教育。要分类建设园本化课程,开发适宜的课程资源。

  在改进课程的园本化实施方面,《意见》指出,科学统筹安排一日作息时间。以合理选择、鼓励自主、自然过渡为导向,优化幼儿在园一日生活作息与各类活动过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以低结构、易操作、可变化的材料为主创设儿童自主游戏区域。同时还要保障幼儿在园每天至少有2个小时的户外活动,其中1小时为体育活动。

  在深化课程评价改革方面,《意见》要求,树立过程质量观念,建立多主体参与的课程评价机制,注重教师课程实施能力的评价。加强对教师的课程资源开发、教育环境的创设、教育活动的设计与实施及师幼互动等能力的评价,提升课程实施质量。

  据悉,全省大体上分4批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第一批从2017年开始,每个县(市、区)选取1/4的幼儿园全面推进课程改革;第二批从2018年开始,每个县(市、区)再选取1/4的幼儿园全面推进课程改革;第三批从2019年开始,再选取1/4的幼儿园全面推进课程改革;第四批从2020年开始,每个县(市、区)剩余的幼儿园全面推进课程改革。每批都要选取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幼儿园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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