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

  11月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

  建设目标分三阶段

  到2020年,具备一定实力、有条件的高校进入国家一流、冲击世界一流;形成一批国内优势学科,若干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行列。支持1所以上高校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行列;10个左右学科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学科水平;重点建设200个左右本科应用型示范专业、100个左右高职重点专业。

  到2030年,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成果更加突出,有特色高水平高校和优势学科专业群建设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重点建设高水平大学15所左右;30个以上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行列,100个左右优势学科具有全国影响力和竞争力,120个左右特色学科紧密契合并重点支撑四川产业结构升级、创新发展重大需求,依托50个左右学科重点建设新型高端智库;重点建设本专科示范(重点)专业500个左右。全省高等教育整体实力显著提升,支撑国家和四川省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

  到本世纪中叶,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数量及实力进入全国前列,引领带动全省高等教育整体实力大幅提升,建成高等教育强省。

  开放竞争,动态调整

  四川省“双一流”建设的原则是坚持服务导向,坚持突出重点,坚持开放竞争,坚持统筹推进。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基础条件,系统设计、分类建设、分步实施、分阶段实现,引导高校突出学科办学优势和建设重点,分层分类差别化发展,在不同层次和领域争创一流,带动全省高等教育整体提升。

  《意见》明确,“双一流”建设实行开放竞争、重点支持、动态调整。首期建设从2016年开始,每5年一个建设周期。要打破身份固化,建立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有进有出动态调整机制。“建设过程中,对于出现重大问题、不再具备建设条件且经警示整改仍无改善的高校及学科,调整出建设范围。”

  四川省将创新支持方式,强化精准支持,综合考虑建设高校基础、学科类别及发展水平等,给予相应支持。实行省、地方、行业、社会和学校共同投入的经费保障制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四川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给予引导支持。

  五项改革任务破题

  以完善内部治理为目标加快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构建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社会参与、依法治校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高校章程落实机制,加快形成以章程为统领的完善、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保障学术组织独立行使职权。

  以创新人才培养为导向构建高校分类发展体系——支持高校依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自主调整优化研究生学科授权结构和培养类型结构;建立博士研究生选拔“申请—考核”机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自主调整优化学科专业。

  以集聚创新人才为引领推进高校人事制度改革——鼓励高校推进内设机构取消行政级别试点,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由高校自主制订本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自主组织职称评审、自主评价、按岗聘用。扩大高校薪酬分配自主权,探索建立符合高等教育行业特点、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高校绩效工资动态调节办法,合理确定高校绩效工资总额。

  以服务创新驱动为宗旨完善高校科技创新制度——推进高校依法自主处置科技成果,积极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试点。高校从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和专利奖励、政府及社会组织科学技术奖励等所获经费中,给予科技人员的奖励、报酬等支出,由主管部门专项据实核增计入当年单位绩效工资总额,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额基数。

  以“放管服”改革为突破口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切实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改善高校自主办学环境。探索实施负面清单管理试点。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坚持放权和监管同步,建立健全高校自主办学监管体系,保障高校依法办学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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