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小学名师培养对象为省内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含坚持一线教学的副职校领导、坚持一线教研指导的教研员)。
江西省教育厅近日发布《关于组织实施“中小学名师培养计划”的通知》,要求从2017年起组织实施“中小学名师培养计划”,到2020年,培养1000名左右师德境界高远、理论素养厚实、教学艺术精湛、教学主张独特、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教学名师。首期计划遴选280名教师。
江西省中小学名师培养对象为省内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含坚持一线教学的副职校领导、坚持一线教研指导的教研员)。要求各学校推荐培养的人选需师德高尚,具有突出的教育教学和教研水平;原则上应具备省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身份或职称,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市级名师和学科带头人;坚持教学、教研第一线工作,具有10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50周岁;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并完成规定学时。
根据要求,江西省今年首期名师培养计划遴选280名教师,其中幼儿教育教师40名,语文教师80名,数学教师80名,英语教师80名。培养人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遴选、等额推荐的方式产生,委托江西师范大学进行培养培训。培养周期为2年,累计集中研修时间不少于50天。
为此,江西省教育厅设立“中小学名师培养计划”专项经费,每人每年2万元,用于名师培养对象的集中学习培训等。首期“中小学名师培养计划”培训班计划于2017年12月开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