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教育扶贫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方案》,就落实贫困户家庭子女就学资助政策不到位、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明确了整改目标任务。
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教育扶贫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方案》,就落实贫困户家庭子女就学资助政策不到位、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明确了整改目标任务。《方案》明确,安徽省将全面落实各项教育资助政策,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贫失学,确保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户学生都能得到教育资助。
统一教育资助政策。严格落实现有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和“雨露计划”等教育资助措施,资助项目主要包括: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资助、普通高中资助、职业教育补助和资助、普通高等教育资助。对在安徽省技工院校接受全日制学制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给予每生每学年3000元生活、交通补助,由省市两级按照7︰3的比例承担,与“雨露计划”不重复享受。
统一明确教育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为本省户籍、在省内各级各类学校 (含幼儿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学制)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在园儿童。每年1月底前,省扶贫办将当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就学数据传递给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比对,并依据比对结果于4月底前联合发文明确本年度教育资助对象,作为本年度第三方评估基础数据。已明确为年度教育资助对象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学员)无需提供其他证明,由教育、扶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直接给予相应教育资助。
统一受助学生信息反馈渠道。每年8月第二周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上年度8月1日至本年度7月31日期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职业技能脱贫培训补助落实情况反馈省扶贫办,省扶贫办据以更新扶贫开发系统建档立卡贫困户受助信息,并将受助信息分解至市、县(市、区)扶贫部门。同时建立预警机制,完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教育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按月发布县(市、区)、学校应助未助学生名单,同步提醒学生就读学校(仅限省内)和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