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做好山西省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的修订及备案工作,5月13日,省教育厅组织全省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管理部门和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学籍管理员在山西工商学院举办了“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培训会”。

/></p><p>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做好山西省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的修订及备案工作,5月13日,省教育厅组织全省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管理部门和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学籍管理员在山西工商学院举办了“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培训会”。会议邀请教育部学生司学籍管理处解汉林处长、南开大学沈亚平教授和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信息处刘云昭处长作为主讲嘉宾,对新《规定》进行了解析,并对如何组织学校就《规定》修订备案工作及学籍管理工作进行了辅导。</p><p>  王云副厅长作了开班仪式讲话,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今年也是我国“十三五”规划实施第一年,新《规定》的颁布肩负着历史与时代的使命,意义重大。各级要认清形势,增强施行《规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全力以赴做好新《规定》的修订和备案工作。通过培训,各级进一步加深了对新《规定》的理解,提高对修订备案工作的认识,明确了新形势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所肩负的责任和使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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