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启动以来,四川省已累计投入资金135.64亿元,开工建设校舍610.92万平方米,完成设备购置21.68亿元,已有95个县(市、区)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启动以来,四川省已累计投入资金135.64亿元,开工建设校舍610.92万平方米,完成设备购置21.68亿元,已有95个县(市、区)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了省政府统筹领导,市(州)、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省政府将“全面改薄”中的教学用房、食堂建设项目纳入了全省十项民生工程重点考核内容,对市(州)政府实行目标管理。同时,从省到县均成立了“全面改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目标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检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聚焦贫困薄弱,科学规划引领。省、市(州)、县(市、区)政府制定了可操作、可督导、可落实的《“全面改薄”项目规划》。一是底数清、指向明。对照《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组织全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办学条件逐校排查,摸清现状,找准薄弱点。二是覆盖贫困、聚焦薄弱。全省脱贫攻坚88个贫困县及其他“老、少、穷”县、丘陵大县共164县的1.06万所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全部纳入规划实施范围,充分体现了精准扶贫、精准扶弱。三是资金落实、项目落地。项目规划总投入的230多亿元资金,中央、省、市、县均提前计划、提前告之,不留缺口,所有建设项目均逐一落实到校、具体到建设内容,确保可落地、可完成。
加大投入力度,强化项目管理。一是仍继续加大投入。对照规划,已超额完成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其中中央超额7.6亿元、省级超额7.4亿。二是科学安排资金。对当年计划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和申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认定的县(市、区)予以优先支持、重点倾斜。三是下放审批权限。明确县(市、区)政府为“全面改薄”项目的实施主体,大力推行由县级部门统一为学校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督促各地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建立督导制度,确保质量进度。通过召开项目推进会,建立月报、通报、公示、奖惩制度,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一是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出台了四川省“全面改薄”工作专项督导实施方案和《四川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定期检查制度》。二是建立监测评估制度。建立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评估制度,对国家的评估标准进行细化和量化,设置了22个评分要点,由专业机构对办学条件达标及校际间差异进行检测,为精准配置项目资金、指导县(市、区)改进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三是建立奖惩激励制度。教育厅、财政厅从中央、省专项资金中设立一定比例奖励资金,根据各地项目进展和投资完成情况,逗硬奖惩。四是开展督导检查活动。采取县级自评、市级交叉互检、省级督查的三级督导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教育督导的杠杆作用。成立由各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督导小组,直接对进展缓慢的市县开展精准专题调度。今年以来,省组织21个批次的“全面改薄”交叉巡回检查,分赴每个市(州),对责任落实、资金到位、工程进度、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督查。
持续用力推进,加快全面达标。结合教育精准扶贫要求,把“全面改薄”与脱贫攻坚教育类建设项目有机结合,加大教育扶贫投入力度,加快项目建设,持续改善全省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一是加大专项督导。落实好省级专项督导实施方案,把专项督导作为下一阶段实施工作重要内容,对执行不力的地方加大跟踪督办问责力度。同时,认真落实国发〔2016〕40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到2018年全省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努力推动更大范围和更高质量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二是推动全面达标。依托“全面改薄”、“十三五”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保障工程等系列工程项目,科学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国家和省办学标准。三是解决问题短板。在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标的同时,同步建设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努力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要求各地制订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年内形成全省消除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确保全省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实现所有班额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