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日照市教育局局长张传若表示,自去年以来,日照市坚持问题导向,将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先手棋”,“哪里不顺就向哪里动刀子”,为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奠定了良好的体制机制基础。
山东日照乡镇教育实施“三个法人”市区教育实行分层管理
改革管理体制走出综改“先手棋”
“我们分别从农村教育和城市教育两个层面入手,在乡镇教育层面实施‘三个法人’改革,在市区教育中实行分层管理,理顺了乡镇和主城区教育管理体制,给全市教育带来新的生机活力。”近日,山东省日照市教育局局长张传若表示,自去年以来,日照市坚持问题导向,将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先手棋”,“哪里不顺就向哪里动刀子”,为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奠定了良好的体制机制基础。
由于历史原因,以往日照市各区县乡镇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存在多种管理模式,既有中心初中校长统管全镇教育工作模式,也有初中学校相对独立,由中心小学校长统管全镇小学和学前教育的模式。此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对学校的管理职责不清,存在交叉现象。
为了破解上述难题,2015年,日照市改革原有教育管理体制,在每个乡镇设立幼儿园、小学、初中3个并列事业法人,法人单位分别对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校(园)长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选聘、管理。
“我们进一步建立完善中心校负责制的小学管理体制,镇域内所有小学共同组成一个法人,实行中心小学负责制。”张传若说,“中心小学对镇域内其他小学履行管理职责,统一资源配置、统一教学管理、统一人事管理、统一师资配置、统一财务管理,理顺了乡镇教育管理体制,有利于乡镇农村小学均衡发展。”
与此同时,日照市在乡镇建立完善独立建制的初中管理体制,每个乡镇设一所初中,规模大的乡镇可设立两所,均为独立法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则统筹全县教育资源,统筹配置学校资源,统一开展教育教学管理,推动县域内初中教育均衡发展。
2015年底,日照市全面完成了乡镇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全市中小学独立法人单位由改革前的407所减少到177所,进一步理顺乡镇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提高乡镇基础教育规模效益,促进乡镇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在学前教育方面,日照在每个乡镇设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和若干所社区幼儿园,共同组成一个法人单位,实行中心园负责制,推进“镇村一体化”发展,破解了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瓶颈。
同样,由于历史原因,日照市主城区的基础教育原来也实行多级管理体制,普通高中原来有市、区两个管理层级,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有市、区、街道3个管理层级,存在管理层级过多、管理职责不清问题。虽然同在市区,但各个管理层级之间的学校教育发展极不均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不畅,教育资源不能有效共享,导致“择校热”“大班额”等问题突出。
“为突破市区基础教育发展瓶颈,我们在主城区建立了分级办学、分段管理的办学体制,同一学段明确一个管理主体,形成市管普通高中教育、区管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的办学格局,有效破解了设区市有效管理主城区基础教育的难题。”张传若说。
在这一模式下,日照市将东港区管理的日照实验高中、日照国际海洋城管理的日照五中整建制移交市教育局管理,将原来市直属的9所义务教育学校整建制移交东港区管理。原来街道办事处管理的11所初中、37所小学全部上收,实行区级统一管理。各区政府还分别承担辖区内学前教育发展主体责任。
在此基础上,日照市一口气出台20多个配套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政策制度体系。日照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星泰还受邀在山东省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专题研讨班上作了专题辅导报告,赢得了全省教育“行家”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