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临近,为使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和有意义的暑假,青海省教育厅印发通知,从加强师生放假前安全培训、严禁各种名义的补课办班、注重家校互动、加强暑期校外活动管理四个方面,对暑期中小学幼儿园师生的安全工作做了部署,筑起了一道师生暑期生活的安全网。
暑期临近,为使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和有意义的暑假,青海省教育厅印发通知,从加强师生放假前安全培训、严禁各种名义的补课办班、注重家校互动、加强暑期校外活动管理四个方面,对暑期中小学幼儿园师生的安全工作做了部署,筑起了一道师生暑期生活的安全网。
青海要求,各地区、各学校要利用各种有效资源和途径,在放假前对所有师生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帮助师生了解交通事故、火灾、溺水、雷电、洪水、地震、泥石流等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的预防常识,掌握自防自救技能;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安全和疾病预防,不在电网、高压线、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活动,不私自下水游泳,不在无家长培伴的情况下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及水库、江河、湖泊、海滩等非正规游泳场所游泳。
青海规定,中小学除普通高中毕业年级可利用不超过暑假三分之一的时间补课以外,其他年级不得以任何名目(包括家长委员会)利用暑假组织学生上课或集体补课;严禁各中小学校与校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合作举办文化课补习班;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各学校要注重家校互动,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交流,引导学生自主合理安排活动内容和活动时间。学校组织开展夏令营、暑假社会实践等活动的,须由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实施前须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学生集体活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