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星级评估工作的通知》,部署今后一段时期普通高中星级评估工作,明确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机制,大力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特色发展。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星级评估工作的通知》,部署今后一段时期普通高中星级评估工作,明确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机制,大力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特色发展。

  自今年起,普通高中晋星评估申报改为每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为9月中上旬,省教育评估院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15日。晋星评估的办法、流程等均不变。

  星级普通高中复审工作将实行省市协作的方式开展,四星级普通高中复审由省教育评估院组织实施;三星级普通高中复审委托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相关工作,由省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对现场考察巡视、抽查和质量监控。2016年复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5日,以后每年申报复审截止时间均为3月15日。复审办法及程序包括学校自评、复审申请、组织复审、结果审定等。

  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通高中星级评估平稳健康开展,希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充分认识新时期做好高中星级评估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并认真制订本地区创建规划,切实加强创建与评估的服务指导,积极发挥评估机制的激励作用,引导和督促学校做好评建工作,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特色发展,确保到2020年区域内所有普通高中均创建成为三星级以上学校。希望各省辖市严格执行《江苏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方案》、《江苏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标准及评价细则》和统一规范的评估程序,确保评估过程公开透明,评估工作严谨规范,评估结果准确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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