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工作,促进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工作持续有效实施,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印发《关于提高“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调整提高云南省“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岗期间工作生活补贴标准。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工作,促进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工作持续有效实施,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印发《关于提高“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调整提高云南省“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岗期间工作生活补贴标准。《通知》明确,2016年4月20日仍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从2015年9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每人每月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由1667元提高到2083元,增加416元;2016年5月3日仍在岗的,从2016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工作生活补贴由1667元提高到2200元,增加533元;从2016年9月1日起,新招募在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每人每月工作生活补贴为2200元。同时,从今年起,中央财政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人社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要求,加强管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补贴;建立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努力解决基层项目“同岗同工不同酬”的问题;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名义挤占、挪用、迟发工作生活补贴资金及其他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