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教育厅获悉:新疆自治区6所高职院校与区内6所本科高校“联姻”,从2016年起这些高职院校将有11个专业试点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计划招生360人。

  记者从新疆教育厅获悉:新疆自治区6所高职院校与区内6所本科高校“联姻”,从2016年起这些高职院校将有11个专业试点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计划招生360人。

  新疆农业大学、新疆财经大学、喀什大学等6所高校将分别对口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疆职业大学、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昌吉职业技术学院,试点食品加工技术、电子商务、机电一体化技术等专业。

  据了解,对口试点的高职、本科院校双方将联合开展专业师资、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共同组织实施专业教学,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自治区的实际情况,目前新疆自治区确定了“3+2”“4+0”两种合作办学模式。“3+2”模式,前3年纳入高职招生计划,与高职同批次招生。高职阶段学习结束后,符合转段规定则进入本科阶段学习2年。“4+0”模式,以本科院校招生计划在本科同批次联合招生。由对口试点的高职院校和本科院校,按照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标准和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要求,联合行业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毕业标准。原则上,4年时间由本科院校指导在高职院校完成。两种模式生源对象均为普通高考考生,招生计划单列,不占本科高校原有招生计划。对完成学业达到毕业相应要求的学生,由合作本科院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据悉,“十三五”新疆自治区将加快构建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格新浙介绍,开展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试点,有利于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推动本科院校转型发展,提升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升级提供人才支撑。此外,联合培养打通了职业教育的“断头路”,让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有了更多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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