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地方标准,将于2016年7月9日正式实施。

  日前,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地方标准,将于2016年7月9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由辽宁龙源教育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东北大学、沈阳农业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营口理工学院依据相关标准,面向全国113所高校展开问卷调查、统计分析量化服务指标后共同起草制订,并形成最终标准。

  该标准在明确高校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机构设置、人员要求、设施场所条件、管理制度基本要求的同时,还明确了住宿、卫生与环境、安全、资产与维修、节能环保、立德树人和评价与改进等内容,并首次将“立德树人”作为评估社会化服务组织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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