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不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逐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十二五”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不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逐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构建高职院校多元录取模式。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相结合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立交桥”,加快高职高专招生录取改革,形成高职高专院校招生全国统考、高职单独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等多种模式并举的局面。开展高等职业学校单独考试、自主招生试点,取消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高等职业学校统一考试,改由高职招生学校自主选拔录取符合条件的中职考生;开展普通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实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推荐、高等学校测试并择优录取的升学模式;开展高等职业院校综合评价录取试点工作。

  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10个录取批次中有6个批次使用平行志愿的方式填报录取,有效减少考生填报志愿风险、高分考生落榜、高校录取断档等现象,提高考生志愿与录取高校计划的匹配率。开展录取批次改革工作,将本科第二批和本科第三批、本科提前批和独立学院提前批分别合并为本科第二批和本科提前批,增加平行志愿批次的院校志愿数。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取消6项全国性鼓励类加分项目,整合保留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取消1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增加农村贫困地区考生升学机会。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自治区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截至目前,累计录取4000多人。面向贫困地区生源,实行定向招生,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

  建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推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采取全区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施考的方式进行。研究制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处理规定》等制度,为推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考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建成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衔接”试点,充分发挥自学考试与其他高等教育形式衔接沟通的“立交桥”作用。开展自学考试学分银行试点,通过实行用同等学分课程或部分非学历证书顶替自学考试课程等方式,积极探索自学考试学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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