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充分发挥教育在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把教育作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多举措开展教育脱贫行动。

  河北省充分发挥教育在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把教育作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多举措开展教育脱贫行动。

  促进基础教育快速发展。全力办好现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继续保留和办好必要的教学点。稳妥推进初中向重点乡镇集中,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向县城或产业园区集中。全面改善贫困地区基本办学条件,深入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继续实施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实施“ ”进行学习提供方便。

  加大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帮扶力度。完善教育救助体系,保障贫困学生不失学。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就读于省内公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的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享受国家助学金等政策。免除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学费。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职学生全部享受助学金。实施高等教育定向招生,支持贫困大学生就业。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要求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达到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以省属重点骨干大学为培养主体,以农林、水利、地矿、机械、师范、医学及其他适农涉农贫困地区急需专业为主,科学编制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做好贫困地区学生的就业创业帮扶工作,每年帮助1.2万名贫困大学生实现就业创业。

  全面落实教师优惠政策。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对燕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边远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加大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度,切实解决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和交流教师的住房。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制度,推动教育资源向乡村学校流动。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和“三区”支教计划,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倾斜。完善符合贫困地区村小学和教学点实际的职称评审标准。

  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集中支持贫困家庭职业技能培训。五年内从农业、扶贫、职业教育经费中安排资金2.5亿元,用于免除学员的学费、食宿费及实行交通补贴,利用农广校、职教中心和技工院校等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深入开展结对帮扶。统筹安排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推进市县幼儿园、学校与贫困乡村幼儿园、学校建立稳定的“一对一”结对帮扶关系。组织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和城市优势职业学校,与贫困地区薄弱职业学校进行结对帮扶。采取集团办学或高职与中职合作办学,让更多贫困地区学生享受高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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