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足球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青海将在全省范围内把校园足球运动作为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的主要抓手,当成增强学生体质、磨炼学生意志、培养团结合作精神、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推动实施。

  近日,青海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足球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青海将在全省范围内把校园足球运动作为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的主要抓手,当成增强学生体质、磨炼学生意志、培养团结合作精神、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推动实施。

  为加强全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领导、规划与管理,今年青海省召开全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会议,在全省遴选了12所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1个国家级校园足球试点县(区);聘用4名外籍足球教师到青海从事中小学足球教育教学工作,并指导40余所中小学校的足球教学活动;选派一批高校和中小学优秀足球专业教师赴法国参加校园足球教练员培训;选派各市(州)、县(区)政府分管领导、教育局分管局长及校长共76人参加全国校园足球行政管理人员和校长培训班;组织180余名教练员、裁判员举办全省校园足球培训班;组织举办青海省大学生足球联赛,并选拔出3支队伍参加全国大学生足球联赛;会同省体育局,与省教育厅联合承办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冠军杯”小学女子组西部赛区的比赛;会同省体育局、省民宗委举办青海省青少年足球锦标赛。这些工作举措有力地推动了青海校园足球的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

  青海谋划,今后将通过校安工程、全面改薄、标准化学校建设等一系列教育重点项目工程,进一步加大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的新建(改扩建)、维修改造力度,统筹好体育场地设施资源,改革投入、建设、管理和使用模式,形成新建场地、学校和公共体育设施的共用机制。

  青海提出,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把足球纳入中小学体育课程必修内容,将足球作为学校开展大课间、课外体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在体制机制建立方面,将建立校园足球四级联赛体系,建立教育和体育部门资源共享、创新协作的工作机制,建立校园足球运动风险防控机制。在裁判员队伍建设方面,加大在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师、有足球特长的教师和高校学生中大力培养足球裁判员工作的力度,满足全省校园足球活动的需要。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要多渠道、多形式配备学校足球教师,采取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招聘一定比例的足球专业教师,在相关高校中设置校园足球师范类专业,积极培养足球专业教师。将体育教师训练、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纳入相应工作量,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用5年时间,建成100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打造100支特色学校足球队,在全省范围内发挥骨干、示范和带动作用;培养600名二级裁判员,基本满足全省校园足球竞赛活动的需求。到2020年,基本形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因材施教的青少年校园足球教学及活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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