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教育厅出台了《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将针对全省教育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近日,甘肃省教育厅出台了《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将针对全省教育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督促当地政府和学校妥善应对解决重大教育突发事件,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到2020年全省所有县(市区)按期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据悉,甘肃省将加强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实现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要建立中小学督导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对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办学行为、教育教学、办学条件等的督导评估,以3~5年为一个周期,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教育督导机构按职责权限对所辖中小学进行一轮综合督导评估,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以5年为一个周期,对全省各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职业教育工作进行一轮督导评估。2016年完成第一轮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2016~2020年组织实施第一轮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明确,要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报告发布制度,建立分级发布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报告制度,将教育督导评估和评估监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督促整改。建立健全政府和学校对督导和评估意见的反应机制,对督导和评估中暴露出的问题,要认真加以整改。要建立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问责机制,强化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结果使用,把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结果作为资源配置、干部任免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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