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的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旗)督导检查反馈会上获悉,内蒙古自治区区今年申报的25个旗县(市、区)通过了国家第二批评估验收。

  从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的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旗)督导检查反馈会上获悉,内蒙古自治区区今年申报的25个旗县(市、区)通过了国家第二批评估验收。

  自治区副主席白向群听取了国家教育督导评估检查组的反馈意见,并就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出部署。

  白向群指出,本次对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旗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是对全区义务教育工作一次非常重要的检阅,在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当前,内蒙古自治区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均衡配置师资力量、整体提升管理水平为重点,强力加以推进。要下大力气加强硬件建设,持续改善办学条件;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均衡调配校长和教师资源;要加强学校管理,整体提升教育质量。要以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敢于担当,勇于作为,认真整改,补齐短板,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多做雪中送炭的事,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向广大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2014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已通过国家第一批验收。至此,内蒙古自治区通过评估验收的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旗)累计达到2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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