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省教育厅师范教育与师资管理处发布通知,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教师厅【2015】3号)要求,为了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政策衔接,经研究决定,停止2015年我省的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工作,于2016年春季实施国考。
6日讯,省教育厅师范教育与师资管理处发布通知,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教师厅【2015】3号)要求,为了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政策衔接,经研究决定,停止2015年我省的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工作,于2016年春季实施国考。根据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要求,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按照教育部工作总体安排和有关省份的改革意愿,决定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改革试点范围。在浙江、湖北等15个省(区、市)试点基础上,新增13个省(区、市)为试点省份。其中北京、江西、河南、湖南、甘肃、青海、宁夏等7省(区、市)于2015年秋季启动改革试点,天津、辽宁、黑龙江、广东、重庆、云南等6省(区、市)于2016年春季启动改革试点。新增试点省份原则上选择1-2个地级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