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陕西省申报的32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最终,西安市莲湖区、宝鸡市岐山县、汉中市略阳县、延安市安塞县等29个县(区)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

  近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陕西省申报的32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最终,西安市莲湖区、宝鸡市岐山县、汉中市略阳县、延安市安塞县等29个县(区)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

  督导检查组对29个县(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认为,29个县(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至此,陕西省已有50个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占全省107个县(市、区)的46.7%,数量和占比均居西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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