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特殊教育发展,保障残障人公平享受教育的权利,咸阳市教育局积极搭建特殊教育服务网络体系,发展特殊教育事业,力争到2016年,全市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

  为进一步促进特殊教育发展,保障残障人公平享受教育的权利,咸阳市教育局积极搭建特殊教育服务网络体系,发展特殊教育事业,力争到2016年,全市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

  一是不断扩大特殊教育规模。该市不断加强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已投入使用的公办特教学校,不得作为普通学校使用,改变特教学校性质的必须尽快恢复特教功能;已建成、尚未启用的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必须在两年内投入使用。目前未建设公办特教学校的县区在2016年底前新建1所公办特教学校。该市在市特殊教育学校建立市级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研究、指导、检查全市特殊教育工作;在每个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1所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指导本县市区特殊教育工作开展;在每个乡镇要选择一所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负责指导乡镇内学校随班就读及送教上门工作;普通学校要认真做好轻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各乡镇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室)统筹安排对重度残疾儿童开展送教上门。全市建立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室)为支撑、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为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全方位教育服务。同时,按照“特教特办”的原则,对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实行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出资举办各种类型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康复机构,对办学规范、质量较高的民办教育机构给予经费扶持和政策倾斜。

  二是全面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该市教育局不断加大资金投入,配足配齐特殊教育学校、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需要的各类设施设备。坚持把公办义务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及学生宿舍、食堂、操场等生活附属设施改造优先纳入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实施。各级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要优先安排特殊教育,市县两级每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10%用于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发展职业教育。民政部门将彩票公益金的10%专项用于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同时,将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全部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实施0—6岁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项目,义务教育阶段在校三类残疾儿童少年通过学校的康复设备进行免费治疗,对高中阶段的残疾学生实行免费教育。

  三是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积极实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支持各级各类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鼓励特殊教育学校开设附属幼儿园(学前教育部),加强学前教育康复资源中心的建设工作,积极开展0-3岁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训练,满足残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和早期康复训练需求。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实行学前三年免费特殊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普通教育为辅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要积极招收达到录取条件的轻度残障初中毕业生入学。中等职业学校要拓宽专业设置,积极招收残障青少年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市特殊教育学校要逐步举办高中、职中部(班)。条件较好的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也要积极开展残疾人高中段职业教育,为残疾学生提供更多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

  四是切实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坚持补足配齐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的教职工。中小学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时优先满足特殊教育教师招聘计划需要。从2015年起,该市将从事特殊教育的教职工特教津贴提高到其基本工资的50%,省、市、县三级特教专职教研员享受特殊教育岗位津贴。在教师职称评审、绩效考核、评优树模等工作中,向特殊教育教师给予倾斜,要将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教师和残联系统举办的残疾儿童康复语训机构特教班教师职称评审统一纳入当地教师职称评审规划。同时,采取集中培训、送教上门、远程培训等多种方式,3年内完成所有特殊教育教师培训。鼓励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在职进修,不断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学历和专业合格率。

  五是努力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坚持按照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和残疾儿童成长需要,完善课程设置,更新特殊教育课程内容,开发适合残疾学生需要的校本课程教材。改革教育教学方法。重视学生之间差异,加强个别化教育。开展“医教结合”实验,特殊教育学校要在卫生计生部门指导下,建立残疾儿童少年医疗与康复档案,做好医疗与康复服务。经常性开展普特校交流互动活动,促进残疾学生融入社会、与健全人和谐共处。开设职业教育的特殊教育学校,要开好专业技能课程,为残疾学生培养一技之长,提高残疾学生的就业能力。鼓励教师结合实践进行教学研究,以研促教,不断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努力提升特殊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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