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奖、贷、助、勤、补、免等形式开展资助工作,做到了“应免尽免、应补尽补”,确保了每一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绵阳市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奖、贷、助、勤、补、免等形式开展资助工作,做到了“应免尽免、应补尽补”,确保了每一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是全力做好贫困儿童资助工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普惠性幼儿园的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按照10%的比例减免保教费,北川、平武少数民族地区在园幼儿全部纳入。全市共有20877名符合条件的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享受到学前教育资助。

  二是全力做好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加强了对中职助学金、免学费申请学生条件的审核,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并将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全市共资助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9946人,免除中职学校学生学费37493人。

  三是全力做好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不断规范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的资助工作程序,统一资料建设标准,学生资助工作达到了较高管理水平。全市共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4163人,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28627人。

  四是全力做好普通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要求,制定出台了专门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资助市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000人,资助普通高校优秀本科学生6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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