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青岛市教育局获悉,青岛市6月1日正式实施《关于推进青岛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可以解聘。
记者日前从青岛市教育局获悉,青岛市6月1日正式实施《关于推进青岛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可以解聘。 据了解,《意见》涉及完善教职工编制管理机制、教职工岗位设置办法、教职工退出机制等7项制度。
《意见》提出,人社总量控制,教育动态调配,强调教职工聘任“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在教师招聘的入口关,扩大学校在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中的参与权、话语权、决定权,积极推行“面试前置”方式招聘教师。在教师日常管理方面,加强对教师的考核管理,落实好聘任合同管理,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要进行转岗或低聘。在教师的出口关,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教师,学校可以调整其岗位,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岗位的,学校有权按照规定的程序解除聘用合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解除聘用合同。
特别声明: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者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函camelboy#163.com联系,会在24小时内删除。
Notice: The articles / pictures and other manuscripts that this website notes as the source of manuscripts from other media are reprinted manuscripts, which does not mean that they agree with their views or confirm the authenticity of their contents. If the reprinted manuscript involves copyright and other issues, please contact the author by letter within two wee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