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福州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尤权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桦、苏增添、张广敏、陈伦、邓力平、刘群英、潘征,秘书长牛纪刚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省长李红、王惠敏,省法院院长马新岚,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列席会议。

  《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修订草案)》提交一审。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作说明时表示,此次修订重点关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条例(修订草案)》提出,县级以上政府应保障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试入学,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招生,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级证书作为招生、编班依据;学校招收学生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小学毕业后,通过对口直升或者在划定的区域内随机派位等方式,升入初中。此外,为了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建立健全校长和教师的校际流动制度。

  除教育均衡外,素质教育也在《条例(修订草案)》中有多条款的规定。《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学校要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应当把美育融入教育全过程;应当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

  同时,《条例(修订草案)》对学校的设置也提出要求,在城市新区开发、城乡新建居民区或者旧城区改造,按照规划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于居民区同步规划、建设、投用。义务教育学校的撤并应当先建后撤,保障教学秩序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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