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切实提高教育系统法治工作水平,在2005年和2009年两届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基础上,总结经验,创造条件,继续稳妥推进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开展了新一轮全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评选认定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切实提高教育系统法治工作水平,在2005年和2009年两届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基础上,总结经验,创造条件,继续稳妥推进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开展了新一轮全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评选认定工作。一是将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列入2014年重点工作。在湖南省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方案中提出明确要求,并细化责任分工,分阶段落实工作安排,并将其纳入我厅绩效考核内容。
二是科学制定评选标准。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完善学校治理结构科学化,认真学习和参考教育部及各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认定标准及相关要求,经过多次修改论证,分别制定了《湖南省依法治校示范高校认定标准》、《湖南省依法治校示范中小学认定标准》两套标准体系,力争体现时代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并向各州市教育局、各高校印发《关于开展全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及认定活动的通知》(湘教通〔2014〕395号)。
三是严格组织评选认定工作。制定《关于评选认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的实施方案》。在各地各校自评自荐的基础上,经各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对报送的17所高校、13所中职中小学严格落实资格审查。根据文件精神和掌握的情况,凡是有一票否决问题的申报学校取消其评审资格。抓好专家初审。聘请高水平法学专家、法制工作者组成专家评审组于10月29日至11月3日进行了历时六天的初审,按照本科院校、专科学校和中职中小学等3个类型分别进行审核,专家组通过研读自评报告等材料、进行社会调查和网络调查等方式,力求掌握学校更客观、真实的情况,形成相对公正公平的评审意见,初审拟推荐6所高校为示范学校、2所为备选学校和13所中职中小学示范学校。
四是认真开展评审表决。11月5日,湖南省教育厅召开评审会议,最终确定邵阳学院、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市北雅中学、岳阳市中南工业学校等19所学校为全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五是向社会公示。11月6日至13日,认定结果通过湖南教育政务网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六是及时通报表彰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公示期结束后,未收到任何异议,及时以湖南省教育厅名义向各州市教育局、各高校发文通报,及时制作牌匾,颁发给示范学校,并汇总示范学校的先进经验进行宣传推广,进一步发挥其在全省教育系统的引领示范作用,积极推动法治教育、法治湖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