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世界现代化的历史进程表明,现代化的核心是人的现代化,基础是教育的现代化……
教育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世界现代化的历史进程表明,现代化的核心是人的现代化,基础是教育的现代化。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到2020年教育现代化基本实现”的奋斗目标。近年来,江苏以24个国家教改试点项目为抓手,着力推进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取得了重要进展。截至2013年底,全省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97%,义务教育巩固率为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9%,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9%。一、加强顶层设计,明确教育改革总体思路。把握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努力做好“五个统筹”。一是统筹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发挥高等教育改革牵引作用,促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社会教育改革横向和纵向的有效衔接。
二是统筹人才培养体制、考试招生制度、教育管理体制等专项改革,牢牢把握教育改革必须坚持立德树人的基本导向。
三是统筹协调政府和社会各方,运用综合改革的方法论,坚持政府统筹、部门协同、社会支持,最大限度地集聚全社会全系统智慧力量。
四是统筹整体部署与分类指导,既对改革进行全局谋划部署,也注重先行先试,分类推进。
五是统筹改革发展与维护稳定的关系,把改革力度、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有机统一起来。
二、完善教育管理体制,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省级统筹,打造教育现代化建设升级版。坚持省、市、县和高校联动推进,使教育现代化建设由县域拓展到省辖市与全省,由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拓展到高等教育。
推进简政放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简化高校进人审批程序,下放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改革与建设项目评审权。启动大学章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
坚持依法治理,强化法治保障。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构建多元化、立体式的依法行政监督机制。
三、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推动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协调发展。推进公办学校多形式办学。发挥优质公办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组建教育共同体、集团化办学、对口帮扶等方式扶持薄弱学校。支持社会力量以公办民助、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等方式参与举办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推动公办职业院校依托行业企业办学。
大力支持民办教育。理顺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和管理体制,初步建立引导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机制。支持民办高校改革发展,推动5所独立学院迁址市县办学,服务地方发展。健全民办学校教职工社会保障机制,使民办学校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教职工在医疗、住房、养老等方面保障水平基本相当。
建立高校共建机制。省政府先后与教育部、财政部、审计总署、中石油、中石化等国家部委和行业企业共建13所高校。
四、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动基础教育转型发展。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健全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推进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发展,促进高中形成自身文化和教学特色。
推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基础,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实施高校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和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深化产学研合作。
推动继续教育加快发展。江苏开放大学正式成立并招生,在全国率先设立2个涉老本专科专业。探索建立公民学分认证、积累和转换制度,推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互认与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