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2011年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以来,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创建教育强县作为一项“三位一体,逐步推进”的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新疆日报讯(记者赵西娅报道)10月31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会”在乌鲁木齐召开。经督导评估,新疆2014年有12个县(市、区)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

  这12个县(市、区)是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沙依巴克区、泽普县、富蕴县、阜康市、沙湾县、福海县、新源县、若羌县、玛纳斯县、库车县和昌吉市。据悉,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这也是自去年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等首批5个区通过验收后,新疆第二批通过验收的县(市、区)。

  据了解,新疆自2011年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以来,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创建教育强县作为一项“三位一体,逐步推进”的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为确保教育公平,新疆人民政府与各地州签下“军令状”,明确到2015年,新疆30%左右的县(市、区)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到2020年,新疆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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