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财政厅获悉:从2014年至2018年的5年时间里,新疆将投入201.4亿元,实施新疆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目前2014年度专项资金18.6亿元已下达各地。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自治区财政厅与教育厅、发改委联合制定了《关于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以及实施方案,计划在已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基础上,通过3年至5年的努力,着力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重点任务包括六个方面:保障基本教学条件;改善学校生活设施;办好必要的教学点;妥善解决县镇以上学校大班额问题;推进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

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说,国家和自治区将通过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适当调整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继续实施初中改造工程等措施,加大项目统筹与经费投入力度。

据介绍,该项工作所需资金通过中央财政补助、自治区本级投入、各地县财政投入以及教育费附加收入等多渠道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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