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蒙城县党委、政府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高度重视,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近年来,蒙城县党委、政府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高度重视,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制定近期工作方案和长远实施规划,切实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促进农村学校发展,努力缩小城乡、校际间的办学差距和学生间的发展差距,逐步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办学条件、教师队伍、管理水平以及学生受教育机会等多方面趋于均衡。

  突出重点,科学规划,规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县政府下发《蒙城县2014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坚持依法招生,坚持“就近入学、免试入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控制大班额,坚持统一要求,规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以钱择校、以权择校、以人情择校之风得到有效遏制。

  合理布局,均衡资源,努力缩小区域内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差距。通过加快推进“千所村小提升工程”、标准化学校建设、全面“改薄”、农村寄宿制学校工程等,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承办了2014年市第一季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暨教育民生工程推进现场会,蒙城县各学校在硬件提升、内涵建设、学校管理、办学理念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效,得到一致好评。为235所中小学配备了图书,为280所中小学配备了实验实习设备、音体美器材,为368所学校实施了“ ”工程。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率达到92%以上。

  立足实际,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2013年、2014年,蒙城县分别招聘教师387人、314人。采取脱产进修、转岗轮训、乡镇区域内“走教”等方式,解决体育、音乐、美术、英语、信息技术教师不足等问题。2013年乡镇区域内校际间中小学教师轮岗交流1080人,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县直中小学挂职锻炼192人,校长交流42人。近两年,共选派选派县直“两区”人才97名赴农村学校支教。通过集中培训、送培送教、骨干教师培训、“名师工作室”引领、“1632”名师工程评选等形式,推进教师的专业化成长。

  深化课程改革,规范办学行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要求开齐课程,认真执行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的课程计划,树立以学生为本,促进每一个学生全面发展的理念,转变教育教学方式和学校管理模式;选派79名责任督学分赴24个督学责任区,有效解决看见管不了、管着看不到的问题;出台《关于对学校和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处罚规定》,狠刹“乱招生、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乱发教辅资料”等不正之风。年初以来,查处违纪、违法教师18人,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开除处分。

  2014年中考,蒙城县参考人数10914人,700分以上655人,600分以上的4257人,优秀率、及格率依然位居全市第一。6月份,蒙城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通过省级评估。目前,正在积极为教育部评估验收做准备。(特约通讯员:于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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