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4日召开的相关会议上获悉,甘肃省嘉峪关市、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市金川区等11个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督导检查组认定,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
记者从4日召开的相关会议上获悉,甘肃省嘉峪关市、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市金川区等11个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督导检查组认定,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8月31日至9月4日,国家义务教育督查组对甘肃省申报的11个县市区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71所,通过核查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发放满意度调查表等形式,对义务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督导组认为,甘肃省接受督导评估的11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达到评估标准,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国家标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均在86分至95.5分之间,达到了国家相关要求。
督查组认为,近年来,甘肃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部分城区学校仍存在大班额现象,部分学校校舍、运动场面积未达标,部分县市区存在教师结构性短缺,部分县市区一些指标的差异系数较大等。督查组要求,接受检查的县市区要针对本地差异系数不达标的情况,制定具体整改方案,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逐步实现高位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