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市出台文件,要求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应积极接收符合条件的城乡孤儿、残疾学生入学,并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一律免收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校服费和体检费,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实施孤儿、残疾学生免费接受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工作,是大连市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促进教育公平,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又一重大举措。

  日前,大连市出台文件,要求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应积极接收符合条件的城乡孤儿、残疾学生入学,并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一律免收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校服费和体检费,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实施孤儿、残疾学生免费接受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工作,是大连市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促进教育公平,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又一重大举措。与全省其他地区“对孤儿就读公办普通高中免收学费、住宿费”相比,我市此次出台政策,惠及面扩大到孤儿和残疾学生,免除的费用还包括教科书费、校服费和体检费。据测算,实施上述资助政策后,全市普通高中每年可为约200名孤儿、残疾学生免除费用40万元,发放国家助学金30万元。

  通知要求,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部门要组织辖区内公办普通高中,做好本校孤儿、残疾学生数量、家庭住址、监护人状况等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孤儿学生信息档案,确保人数不遗不漏,信息全面真实;要将公办普通高中孤儿学生全部纳入资助体系,孤儿、残疾学生在校期间要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各公办普通高中要将社会和企业设立的奖助学金、教育捐赠及公益性捐资优先向孤儿、残疾学生倾斜;各公办普通高中要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孤儿、残疾学生的氛围,指定专门的心理辅导教师,关注孤儿、残疾学生的心理问题,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做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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