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桦甸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规范办学行为,切实解决新生入学择班、择师问题,努力创办人民满意教育,按照上级要求,2014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新生继续实施“阳光分班”。
为了推进桦甸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规范办学行为,切实解决新生入学择班、择师问题,努力创办人民满意教育,按照上级要求,2014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新生继续实施“阳光分班”。为规范、扎实、公平、有序做好“阳光分班”工作,桦甸市教育局在深入领会《吉林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实施方案》精神后,及时成立了以苏明华局长为组长的“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桦甸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实施方案》。于8月14日召开了全市“阳光分班”工作部署会,基础教育科董宏海科长就方案指导思想、实施目标、工作原则、操作步骤、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进行了详细解读。并根据《桦甸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实施方案》的要求,基础教育科制定了“阳光分班”现场会具体步骤及要求。要求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参会人员、职责分工、操作步骤及具体要求做了详细规定。
8月19日—21日,在桦甸市电视台及桦甸市教育信息网播发阳光分班工作公告,各校也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实施方案及班主任、科任名单,广泛向全社会及广大群众宣传阳光分班工作相关政策、意义、流程,让广大家长们熟知阳光分班的意义及操作流程,接受全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8月22日上午9:00,由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市纪委监督员、人大代表、行风监督员及教育局监督员参加的“阳光分班”现场会如期举行。在各校“阳光分班”现场,局派监督员现场提供学生基本数据及吉林市教育信息中心研发的分班软件(此软件是按照学生性别、年龄、自然状况及学业水平合理搭配)。由家长代表或纪检人员,当场检查并调试计算机分班软件情况后,对全体新生进行了随机编班,并把编班结果在“阳光分班”现场打印成册。学生分班后,由班主任在“阳光分班”现场会上,代表所在的教师组先当众抽取抽签序号,再依据抽签序号抽取学生分班后的序号,从而确定所任教班级,并在现场公布教师所任教的班级。分班现场会结束后,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人大代表的监督下,把分班结果及教师任教情况在学校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同时把分班名册上报教育局,以此避免人为更改分班结果。整个分班现场会的流程体现了公开、均衡、随机、全面的原则。
2014年的阳光分班工作已经结束,从分班的效果和家长反馈来看,此次分班是公平、公正、公开、充满“阳光”的。真正维护了每个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了全体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调动了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教育均衡发展,实现了教育公平,树立了良好的教育形象。在今后的新生入学分班工作中,我们会一如既往的做好阳光分班工作,为桦甸人民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育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