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下午,江苏省政府召开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情况新闻发布会。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丁晓昌向媒体通报江苏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做法、成效和经验,对江苏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9日下午,江苏省政府召开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情况新闻发布会。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丁晓昌向媒体通报江苏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做法、成效和经验,对江苏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江苏省教育厅新闻发言人、副巡视员洪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院长鞠勤出席新闻发布会,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处长肖学亮主持新闻发布会。
  丁晓昌介绍,近年来,江苏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先后两次召开全省教育改革推进会,出台一系列教育改革文件,成立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教育咨询委员会,着力建设国家教育现代化建设试验区、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大力推进24个国家教改试点项目(全省有13个省辖市、40多个县市区、70多所高校承担了试点任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高等教育、教育保障机制等方面的一些改革已经有了实质性突破,总体走在全国前列。截至2013年底,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7%,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9%,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9%。
  丁晓昌介绍,省政府出台的《意见》进一步突出“综合改革”,把握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重点围绕群众、家长、师生关心的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和办法,主要体现在:人才培养更加注重立德树人导向,考试招生更加注重素质教育导向,教育管理更加注重简政放权导向,办学体制更加注重公办民办协调发展导向,教师发展更加注重素质和活力导向,国际交流合作更加注重多层次宽领域高质量导向。
  为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省教育厅将认真做好《意见》的学习宣传工作,通过报刊、杂志、网络、电视等多种渠道,把当前教育改革的重点、难点、热点说清楚、讲明白,引导社会转变观念,大力营造支持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全面贯彻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结合实际出台配套政策,细化改革举措。此外,省教育厅还将注重统筹协调,不断完善上下联动、各方协同创新的改革推进机制。省教育厅在重大教育改革实施前,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根据需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来自中央、省、市主要新闻媒体的30多名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提问。省教育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处、高等教育处、社会教育处、研究生教育处、师资处、国际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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