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出台高中生均经费拨款标准
进一步压缩“三限”招生比
本报讯(记者 魏海政)近日,山东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6部门联合出台意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并将制定普通高中生均财政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保障普通高中教育健康发展。
山东将在调研的基础上,出台普通高中生均财政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合理制定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同时,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及收费行为监管,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政策,进一步压缩“三限”招生比例。山东规定,2014年每所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0%;严禁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
据介绍,山东今年将集中开展中小学补课乱收费专项整治,要求各地制定治理工作方案,抓住假期关键节点,集中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中国教育报》2014年7月9日第1版
原标题:山东出台高中生均经费拨款标准保障教育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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