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科学有效的学业评价体系,进一步推动学校教学改革,更好地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近日,浙江师范大学出台《关于学生学业评价改革的若干意见》,全面启动学生学业评价改革。

  开启过程管理模式,实行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学业评价不仅要注重学生学习的结果,更要注重学生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变化和发展的过程,综合评定学生学业成绩。将平时成绩纳入课程总成绩,将形成性评价在总体评价中的比例提升至50%以上。建立以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和授课教师评价为主,以学生自评、互评为辅,结合社会评价的多元主体评价机制。

  注重发展学习能力,充分发挥学业评价对“学”与“教”的促进功能。教师通过学业评价了解学生的学业状况,及时与学生沟通,为学生的发展提供反馈和指导,同时加强对教学的反思,提高教学质量。学业评价内容全面,既重视对学生学科基本知识和技能掌握的评价,也注重对学生学习态度、创新精神、实践能力、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评价。过去讲教材、背教材、考教材,而改革则着眼于学生本身的学习状态,要让学生学会自主学习,发展学生的学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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