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201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拉开帷幕,淮北市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建立阳光透明和公平均等的就学机制,净化招生环境,坚决杜绝条子生、关系生,对违规招生行为实行“零容忍”,确保中小学招生公开、公平、公正。淮北市教育局将依据相关文件,严肃查处违规招生学校和相关责任人。按照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重大违规招生处理结果的“七公开”原则,加强对中小学招生过程的管理,真正实现义务教育“零择校”、普通高中“零扩招”。

淮北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每一位适龄少年儿童顺利入学。对于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入学严格实行“十不准”。不得违反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划片”的入学原则招收新生;不得拒绝本入学区域适龄少年儿童入学;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不得采取入学考试或者测试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招收跨学区借读学生;学校要均衡分班,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不得突破班额限制;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自立名目另行收费;公办学校不得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举办“校中校”或以公办学校的无形资产参与民办学校办学等。

今年,全市仍实行将省示范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的招生办法。省示范高中将拿出招生计划的80%作为定向生招生指标,依据办学水平等因素分解到各初中,实行分校录取。凡学籍在报名学校不足2年的,不得享受该校的定向指标。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升学考试的,根据报名点报名人数,确定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数。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纳入学校招生总计划,不得突破招生总数的3%,专业课考试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严格落实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各校招收的择校生均不得突破本校招生计划(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招收择校生必须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方式录取。各学校(含民办学校)严禁强迫考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不得录取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下学生,不得私自招收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严禁买卖学籍,不得为其他学校代为招生和为其他学校挂靠学籍。同城区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特约通讯员:于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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