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近日印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离校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采取六项措施,全面安排部署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河南省教育厅近日印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离校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采取六项措施,全面安排部署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一是狠抓政策宣传,充分发挥政策普惠效应。把加强就业政策宣传作为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基础性工作,努力确保毕业生知晓政策、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各项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到位,充分发挥政策效力。

  二是强化信息服务,积极搭建就业双选平台。充分发挥校园就业市场的主渠道作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广泛联系用人单位进校招聘,力争校园招聘活动的场次和岗位数量多于往年。通过微信、手机短信等传播手段及时发布招聘信息,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个性化的信息服务,切实降低毕业生求职成本。

  三是加强思想教育,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毕业生主动到城乡基层、到中小企业、到中西部地区、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加强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缓解部分毕业生因就业压力而产生的焦虑情绪,增强心理承受能力。举办丰富多彩的毕业典礼活动,使广大毕业生愉快地告别学校,走向社会。

  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全力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通过专场报告、现场咨询、政策宣讲等形式,加大政策宣讲和典型宣传力度,做好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退役毕业生士兵升学优惠以及就业信息服务等工作,逐项落实优惠政策。提高征兵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不断健全和完善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长效机制。

  五是加强就业援助,帮扶特殊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依据每位困难群体毕业生的个性特点和专业特长,帮助其设计一套科学、合理的求职方案,建立“一人一策”的帮扶机制。在离校前将求职补贴发放到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手中。有条件的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从学生资助经费中专门划拨一部分,扩大求职补贴发放范围。

  六是坚持以人为本,提升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队伍作风建设,创新管理和服务模式,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及时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手续办理、户档托管等“一站式”服务,不得拖延工作影响毕业生就业。对于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要引导他们到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未就业登记,免费享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及职业鉴定补贴、职业介绍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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