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7项措施稳妥推进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

  一是拓宽农村学生就读优质高校的升学渠道,实施面向农村专项招生工作,在省属本一及部分本二高校中安排一定比例招生计划,专门面向户籍在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高中阶段具有当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在当地报考的考生中进行招生。

  二是第一次全面实施“异地高考”政策,共有3600名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参加福建省普通高考。

  三是在艺术类本科招生中实行“一档多投”改革,按照文科艺术、理科艺术分别设置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设置提前批、本科A批、本科B批三个批次,实行按院校专业一档多投,由招生院校按照事先公布的专业招生规则进行录取,给予考生更多的入学选择权。

  四是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三所列入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高校所有专业和国际合作、闽台合作办学项目全部安排在本一批招生。本一批招生高校和国际合作、闽台合作办学项目不再实行降分录取;公安、司法、军队类及招收国防生院校专业,航海类专业,政策规定的农林类等享受加分政策的专业,以及护理专业等特殊、艰苦专业,生源不足时可最多降20分录取。

  五是进一步规范高考照顾政策,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以及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获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遴选入国家队集训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资格。

  六是改革完善志愿设置和投档模式,文史、理工类提前批的常规志愿设1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实行梯度志愿投档模式。文史、理工类本一批的常规和征求志愿由原来设置4个院校志愿调整为6个院校志愿,并进行2次征求志愿录取。文史、理工类本二批的常规和征求志愿由原来设置6个院校志愿调整为10个院校志愿,并进行2次征求志愿录取。艺术类、体育类专科批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设置16个院校专业志愿,并进行1次征求志愿录取。各科类高职(专科)批全部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以进一步提高志愿满足率和录取率。

  七是改革完善高职入学考试,实行“知识+技能”,压缩文化课考试分值,增加专业技能考试分值。文化课考试降低语文、数学的比重,满分成绩从150分调整为100分;专业课考试增加专业技能方面的笔试内容,满分成绩从200分调整为300分,要求招生院校组织实施对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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