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出台《关于开展教育精准扶贫扶持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就业的实施意见》,明确在校就读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除享受国家普惠性资助政策外,还将优先享受一系列资助政策,其中规定高等学校勤工助学活动劳动报酬每小时每生不低于8元。

  日前,广西出台《关于开展教育精准扶贫扶持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就业的实施意见》,明确在校就读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除享受国家普惠性资助政策外,还将优先享受一系列资助政策,其中规定高等学校勤工助学活动劳动报酬每小时每生不低于8元。

  据了解,此次教育精准扶贫的资助对象为在校就读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同时,对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的贫困村中因灾、因病、因学返贫的非在册贫困户子女就读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经申请审批可纳入扶贫培训补助范围。

  按照实施意见,优先享受教育资助政策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设立家庭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路费和短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广西区内院校每生500元、区外院校每生1000元。

  同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高等学校勤工助学活动,劳动报酬每小时每生不低于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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