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三语”实验班考生考试科目及计分办法也按相关规定执行。

  当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了《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确定今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分22个报考类别,考试科目按文、理两大类设置,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设置方案。

  通知明确,各科目计入总分的满分分数是: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各300分,其余科目均为150分(其中民族汉考三级是指按总分150分折算)。各科目累计总分为750分。其中,外语笔试部分卷面分数满分120分加权后按满分150分计入总分;外语听力测试满分30分,单独采分,不计入总分,录取时提供给有关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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